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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大星源诉海峡院占有保护纠纷案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
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
清华海峡研究院(厦门)(招标人)对 清大星源诉海峡院占有保护纠纷案法律服务项目进行邀请招标,招标人将从中选定服务单位。邀请单位: 隆安律师事务所、福建润金律师事务所、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。
一、项目概况
1.项目名称: 清大星源诉海峡院占有保护纠纷案法律服务 项目
2.采购需求:为妥善处理清大星源诉海峡院占有保护纠纷一案,维护我院合法权益,现选聘专业律师事务所提供全流程诉讼代理法律服务。服务内容包括: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材料,出具诉讼策略方案及法律意见书;起草答辩状、代理词等全部诉讼法律文书等。
3.服务期: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结束
二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1.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。
2.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3.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:资格后审。
4.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0元。
三、评标办法
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。
四、服务取费
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: 10万元。
五、招标文件的获取
受到邀请的投标人,请于2025年4月 8 日至2025年4月 22 日每日上午9:00时至12:00时,下午15:00时至17:00时(北京时间,下同)到清华海峡研究院(地址: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516号C栋910,联系人:陈老师,联系电话:0592-5776129)获取招标文件,每份售价0元人民币,招标资料售后不退。
六、投标文件的递交
1.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:2025年4月 22 日15时30分(北京时间),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,逾期将不予接受。
2.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: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516号C栋910
七、其他补充事宜
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招标人:清华海峡研究院(厦门)
地 址: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516号C栋910
联系人: 陈老师
电 话: 0592-57761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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